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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检察院与山东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20-02-13 浏览量: 2016
山东省检察院与山东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20年1月2日,山东大学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战略签约仪式在山大校区举行。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兼省检察官培训学院院长陈勇,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爱军,山东省检察官培训学院常务副院长杨克安参加活动。山大校长樊丽明出席签约仪式。

        山东大学与省检察院深化推进全面战略合作,对于促进理论与实践的有效互动、推动司法工作与高等教育的有机融合具有非凡的意义,在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上加强合作。校检合作是培养高层次法治人才、推进高质量法学教育的有效形式,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打造教育培训、人才培养、实务讲座、实践教学和挂职锻炼平台,实现双方的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开展检校战略合作,是双方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以及考察中国政法大学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参与和助力法治人才培养,加快推进革命化、职业化、专业化、正规化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